MLF数字营销平台

印尼最终公布境外清真产品装运前核验制度,报关前须逐批取得LPPH

2026-11-03

一、印尼最终公布境外清真产品装运前核验制度,报关前须逐批取得LPPH

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实施机构(BPJPH)2026年第4号条例《关于进入印尼境内的境外清真产品符合性保证》最终文本2026年10月9日经WTO分发,通报号G/TBT/N/IDN/190/Add.1。条例规定,进入印尼流通、交易的产品须持清真证书;源自宗教禁用原料的产品免证书但须标注非清真信息;两类产品在进口商报关前均须完成符合性保证。保证由BPJPH指定的检验机构,在装运国或原产国装货仓库现场核验文件一致性、境外清真证书登记号有效性、产品是否在证书范围、包装标识、HS编码与数量批次是否相符、清真与非清真产品是否隔离;非清真产品还须核验分析证书、原产地证书和材料安全数据表。核验后出具《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经电子系统同步印尼国家单一窗口(SINSW),LPPH成为报关必备文件。需特别注意:一是该制度与政府第42/2024号条例下10月18日启动的强制清真认证第二阶段同步,保健品、化妆品、化工品等新入范围;二是该制度实行逐批核验模式,每批货物均须单独取得LPPH后方可报关,企业应将核验时间(检验机构通常有15个日历日完成评估,可延长15日)纳入出货计划;三是自行标注非清真不免除核验。

(以上文章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