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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贸易预警

2020-12-08

1、墨西哥对华钢板薄片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2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板薄片(西班牙语:placa de acero en hoj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取消征收涉案产品33.98%的反倾销税,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08.51.01、7208.51.02、7208.51.03、7208.52.01、7225.40.01和7225.40.02。

2014年10月14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板薄片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3.98%的反倾销税。2019年9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Altos Hornos de México, S.A.B. de C.V.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美国作出扎带反倾销初裁

2020年12月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TwistTi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镇江市荣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RongfaPlastic Products Co., Ltd./ZhenjiangRongfa Plastic Co., Ltd)、天津共荣包材有限公司(TianjinKyoei Packaging Supplies Co., Lt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倾销率均为72.96%,抵消反补贴幅度后的现金保证金均为62.42%。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2月16日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7月17日,应美国企业BedfordIndustries, Inc.于2020年6月26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20年8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309.90.0000和5609.00.3000项下的产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3、哥伦比亚对华陶瓷餐具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2020年11月30日第239号公告,应哥伦比亚国内企业Locería Colombiana S.A.S.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陶制餐具和瓷制餐具(西班牙语:vajillas y piezas sueltas de loza vajillas y piezas sueltas y porcelana)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69.12.00.00.00和69.11.10.0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证据材料。

2004年2月9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瓷制餐具(税号为69.11.10.00.00)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1月19日,哥伦比亚对中国瓷制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在调查期间未对哥伦比亚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2004年2月9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陶制餐具(税号为69.12.00.00.00)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2月17日,哥伦比亚对华陶制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陶制餐具设定0.84美元/千克最低限价,对离岸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陶餐具,征收离岸价与最低限价之间差额的反倾销税,但税额不超过1.81美元/千克。2005年10月27日,哥伦比亚对中国陶制餐具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2006年10月27日,哥伦比亚对该案作出情势变迁复审终裁,修改对华陶制餐具反倾销措施,即对陶制餐具和瓷制餐具分别设定1.71美元/千克和2.88美元/千克的离岸最低限价,对离岸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陶制餐具和瓷制餐具分别征收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措施自2006年11月17日起开始生效。2010年9月22日,哥伦比亚对中国陶制餐具和瓷制餐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6月20日,哥伦比亚对华陶瓷餐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3年。2014年5月8日,哥伦比亚对中国陶瓷餐具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3月20日,哥伦比亚对中国陶瓷餐具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2年。2017年12月21日,依据2017年12月19日第227号公告,哥伦比亚对中国陶瓷餐具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三年。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4、墨西哥对华钢铁钉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2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钉(西班牙语:clavos de acero para concreto)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取消征收中国涉案产品0.5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7.00.99。

2004年9月29日,墨西哥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钉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5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1年5月16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钉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将反倾销税由0.50美元/千克改为0.54美元/千克,有效期为五年。2015年11月10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19年11月19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钉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5、印度尼西亚对涉华聚丙烯薄膜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2月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马来西亚和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6.36%~18.60%和5.76%~29.95%(倾销幅度详见下表),进口涉案产品对印度尼西亚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并且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中国和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税号为3920.20.10、ex.3920.20.91和ex.3920.20.99。

序号

原产国

出口商/生产商

倾销幅度(%)

1

马来西亚

Stenta Films (M) Sdn. Bhd.

18.60

Scientex Great Wall Sdn. Bhd.

6.36

Perusahaan Lainnya

18.60

2

中国

浙江凯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Kinlead Innovative Materials Co., Ltd.)

6.73

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Guangdong Decro Package Films Co., Ltd.)

5.76

福融辉实业(福建)有限公司(Furonghui Industrial (Fujian) Co., Ltd.)

10.75

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Suqian Gettel Plastic Industry Co., Ltd)

7.99

其他

29.95

2019年8月7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聚丙烯薄膜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6、墨西哥对英国直缝电焊碳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12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英国的直缝电焊碳钢管(西班牙语:tubería de acero al carbono con costura longitudinal recta)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取消涉案产品5.91%的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05.11.01。

2010年1月5日,墨西哥对英国直缝电焊碳钢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5.91%的反倾销税。2015年12月18日,墨西哥对英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维持对英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9年12月10日,墨西哥对英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2014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7、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柠檬酸及柠檬酸盐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0年12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Citric Acid and Certain Citrate Salt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在该项裁定中,5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均投肯定票。

2008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进行反倾销调查。2009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反补贴终裁。201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双反日落复审终裁,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加拿大和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6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鉴于美国国内企业取消对加拿大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申请,决定终止对加拿大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2020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56.87%。2020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幅度为52.22%~166.34%。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8、欧盟对华铝转换箔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20年12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六家欧盟生产商代表铝转换箔产品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50%的生产商于2020年10月21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小于0.021毫米、无支撑、经轧制、重量超过10公斤的铝转换箔产品(Aluminium Converter Foil)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607 11 19 (TARIC编码7607 11 19 60和7607 11 19 91)。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