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度对华HFC制冷剂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9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Hydrofluorocarbon (HFC) Blend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553.45美元/吨-2250.56美元/吨,其中生产商/出口商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Refrigerants Co.,Ltd.)为1553.45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250.56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276300和38276400项下的产品。
2020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SRF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2月22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76/2021-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553.45美元/吨-2250.56美元/吨。该反倾销措施仅适用于混合制冷剂407和410。
2025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SRF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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